第 38 章
经文
正文
古者深衣,盖有制度,以应规、矩、绳、权、衡。短毋见肤,长毋被土。续衽,钩边。要缝半下;袼之高下,可以运肘;袂之长短,反诎之及肘。
正文
带,下毋厌髀,上毋厌胁,当无骨者。制十有二幅,以应十有二月。袂圜以应规,曲袷如矩以应方,负绳及踝以应直,下齐如权衡以应平。
正文
故规者,行举手以为容;负绳抱方者,以直其政,方其义也。故《易》曰:「坤六二之动,直以方也。」下齐如权衡者,以安志而平心也。
正文
五已,故规、矩取其无私,绳取其直,权衡取其平,故先王贵之。故可以为文,可以为武,可以摈相,可以治军旅,完且弗费,善衣之次也。
正文
具父母、大父母,衣纯以缋。具父母,衣纯以青。如孤子,衣纯以素。纯袂,缘,纯边,广各寸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