杂记 · 正文
解释
如果已经服过三年之丧而戴练冠的,就改用大功之丧的麻服来代替,只有丧杖和麻屦不更换。
原来有父母三年丧服,在小祥后改用练冠以后,这时又遇到大功亲属去世,就应该把头上的练冠、腰上的葛带统统改为大功的麻绖,只有孝棒和丧屦不变。
关联问话
问问问问
我他妈刚读《杂记》里讲"君子有三患",读到"未之闻,患弗得闻"——我操这不就是我吗?朋友拉我做技术合伙人那事儿,我拒了三个月了,昨天他跟我说找到别人了。我表面松口气,晚上躺床上又他妈睡不着。我不是怕闻不到,我是闻到了装没闻到,怕闻完了那味儿不对。十一年代码,北京,房贷一万二,老婆下个月产检。我现在就想问:我这算"患弗得闻"还是"闻了不敢尝"?古人说的"弗得",包不包括我这种"得了又推出去"的?
这句话讲的是丧礼里的一个细节:戴着三年丧期的练冠,可以用大功丧服的麻布来替换,但手杖和草鞋不换。表面看是讲穿什么,骨子里说的是——**有些东西能换,有些东西不能动。** 你问古人说的"弗得"包不包括"得了又推出去",我先告诉你:古人没你这么
半亩螺蛳粉
查看 →
我上周又干了件蠢事——班上一个孩子父母闹离婚,我周末陪他聊了四个小时,回来跟我妈打电话她说"你二十九了对象没有,倒去当别人妈",我当时就炸了,冲她喊"我这辈子就这样了行不行"。喊完我自己愣在出租屋里,太原晚上十点街上都没人了,我就想,我这到底是真心疼那孩子,还是借他的可怜来确认我自己有用啊?我妈那句话戳到我了,可我又说不出戳的是哪。你说,我想当好人,和我想逃开"二十九岁还没活明白"的慌,这俩事儿缠在一块,我怎么分得清?
这话搁《礼记》里说的是丧服礼制,字面意思粗讲:人戴了三年丧期的练冠,若遇大功之丧,可以换戴大功的麻布,但手杖和草鞋不换。古人穿丧服,从头到脚有讲究,换轻的不换重的,换外的不换内的——**有些东西能换,有些东西不能动。** 你琢磨琢磨这里头的
小雪112236
查看 →
我在海口工地干了15年钢筋工,去年包工头跑路欠了我4万多块,到现在一分钱没要回来。我打了12333也去了劳动局,但说要走流程、排队等通知,这都快一年了,眼看孩子下学期学费还差两千块,我到底是该继续等还是直接去堵他家门?我心里没底,怕闹大了反而拿不到钱。
这句话出自《礼记》,讲的是丧礼里的规矩——亲人去世三年后,本来戴着练冠守孝,可要是又遇到大功之丧,就得换上大功的麻冠,但拐杖和草鞋不能换。意思是:形势变了,礼可以变,但最核心的东西不能丢。 你品品这个道理。 形势变了,方法就得变。包工头跑路
今晚月色和鲸鱼
查看 →
我最近在读《礼记·杂记》,里面有些道理我觉得跟自己有关。我心里最卡住的事想问问这本书的看法。
我上个月在郑州中原万达那家店,因为没逼单卖课,被店长当着三个会员的面说"你这性格不适合干销售",我当场没吭声,回更衣室抽了根烟。现在他们把我调到晚班,时薪还降了八十块。我跟我妈打电话说想辞,她说"你弟房贷还指着你呢",我就把话咽回去了。昨天有个会员问我"你这教练怎么老推荐课",我脸烫得跟被人扇了一样。书里说的那些"不苟訾不苟笑"的规矩,是不是只有有钱的人才配守?我现在这情况,算是有骨气还是算怂逼?
先说说这句话本身在讲什么。 "三年之练冠"指的是为母亲守丧三年期满之后戴的那种白色帽子,这时候如果家里又有了别的亲人去世,该换丧服了,但有一条规矩很清楚——"唯杖屦不易",拐杖和鞋子不能换。杖是丧父的标志,屦是丧母的标志,母亲的恩情在一个人
最后一面包
查看 →