杂记 · 正文

解释

原来有父母三年丧服,在小祥后改用练冠以后,这时又遇到大功亲属去世,就应该把头上的练冠、腰上的葛带统统改为大功的麻绖,只有孝棒和丧屦不变。

如果戴着三年之丧的练冠,就用大功丧服的麻布来替换它,只有丧杖和麻鞋不更换。

关联问话
我最近在翻《礼记·杂记》,读到丧礼里那些"变而饰之"的规矩——人死了还得按步骤来,不能一下子撕破脸。我突然想,我这二十年是不是也在给自己办一场慢丧?去年徒弟走时摔了门,今年旁边两家新店开业,我凌晨四点去方欣市场,老屠户递来的烟我接了,却忘了该回他什么话。书里讲"君子不夺人之亲",可我这"亲"——这扇前腿、这手递烟的交情——是不是早被我当成牌位供着了?我守的到底是"我",还是"守"这个动作本身?要是哪天方欣市场拆了,我这一整套"凌晨四点、递烟换肉、十一点收档"的规矩,还能往哪儿摆?我这是不是……在给自己穿孝服啊?
你读到的这句,讲的是丧服变换的规矩:三年之丧到了"练祭"的阶段,可以把头上的丧冠换成大功之丧的麻布,但手杖和草鞋不换。什么意思?形式可以渐变,核心不能丢。换顶帽子是给人看的,手里的杖、脚上的鞋,那是自己实打实踩着的东西。 你这二十年,凌晨四
糖葫芦来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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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5岁卖房九年,成都这个鬼市场你晓得的,我上个月就开了两单,他妈的带看十个八个全说再等等。读杂记这玩意儿说实话我是真看不进去,但我妈天天打电话问我存了多少钱,我他妈的真的存个锤子——不是不存,是存的那点提成我自己花着都觉得烫手。你说这书里有没有哪句话,是专门给像我这种"卖出去一套房、良心少一块"的人讲的?
先说这句古文到底在讲什么。杂记里这段话,说的是丧礼中的一些细节——如果你正戴着三年之丧的练冠,恰好又遇到大功之丧,那你就要把练冠换成大功的麻冠,但唯独那根丧杖和那双草鞋,是不能换的。 听出来没?什么叫"练冠",什么叫"大功之麻",这些丧服等
慢慢花期日记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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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上个月那条讲天津早点文化的视频突然爆了,480万播放,结果我连着发了八条不同选题的全沉了,现在第九条剪了一半,每天盯着后台数据刷新,手都僵了。我这是不是太"拧巴"了?还是说做自媒体本来就得习惯这种大起大落,我这才一年,门儿还没摸清呢?
这条视频爆了,接下来八条全沉,现在第九条剪到一半,手指机械性地刷新后台——这种状态,我太懂了。你不是"拧巴",你是被那个480万播放给"绑架"了,眼睛只盯着数字,心已经不在内容上了。 《礼记·杂记》里这句话讲的是丧服的礼制变换:服三年重孝的
静静10073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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