杂记 · 正文

解释

原来有父母三年丧服,在小祥后改用练冠以后,这时又遇到大功亲属去世,就应该把头上的练冠、腰上的葛带统统改为大功的麻绖,只有孝棒和丧屦不变。

如果戴着三年之丧的练冠,就用大功丧服的麻布来替换它,只有丧杖和麻鞋不更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