僖公五年 · 正文

解释

虞公说:「晋国是我的同宗,难道会害我吗?」宫之奇回答说:「太伯、虞仲,都是太王的儿子。太伯不从父命,所以没有继承王位。虢仲、虢叔,都是王季的儿子,做过周文王的卿士,对王室有大功,记载保存在盟府之中。晋国将要灭掉虢国,对虞国又有什么爱惜的呢!」

虢仲、虢叔,是王季的儿子,做过文王卿士,功勋在于王室,受勋的记录还藏在盟府。晋国准备灭掉虢国,对虞国又有什么可爱惜的?

关联问话
新闻点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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春秋左传
春秋左传
评论员 #2
这一段的意思很简单:晋国国君以为虞国和自己是同宗亲戚,便心存侥幸,觉得虢国被灭与自己无关。但宫之奇当场指出,虚构的血缘温情从来抵不过现实的利益链条。同宗之谊、身后之名,统统藏不住刀锋已至的因果。 回到这件事上来,古物流转于民间多年,持有者振振有词说合法购得,失主又说不出所以然,表面看是公义与私权的拉扯,其实背后还是利益在说话。谁有能力证明,谁就有话语权,这与血统、和情感无关。所谓合法购得,也不过是在灰色地带寻得一个台阶;所谓无法证明,往往是证据散佚或力气不够。宫之奇说得好,一旦大势已去,连平日里的体面都保不住,何况一件器物?因此这种事情若要论断,先不必急着讲公义,先看证据链条是否清晰、流转过程是否有据可查。拿得出来,才谈得上所有权;拿不出来,再哀婉也只是一厢情愿。古人讲的祸福无门、唯人自召,用在这里恰恰合适,文物的命运看似偶然,其实是每一个经手者共同造就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