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孙丑下 · 正文

祿

解释

孟子说:「可以。子噲不能把燕国让给别人,子之也不能从子噲那里接受燕国。假如这里有个做官的人,您喜欢他,不告诉君王就私自把您的俸禄爵位让给他;这个人呢,也没有君王的命令就私自从您那里接受,这样可以吗?这和那件事有什么区别呢?」

比方说,有一个人,你很喜欢他,不向国君报告,便把自己的俸禄和官爵都私自让给他;而那个人呢,也没有得到国君的任命就从你手上接受了俸禄官位,这样可以吗?子哙、子之私下互相授受的事和这个例子有什么不同吗?

孟子曰:「可。子噲不得與人燕,子之不得受燕於子噲。有仕於此,而子悅之,不告於王而私與之吾子之祿爵;夫士也,亦無王命而私受之於子,則可乎?何以異於是?」 — 孟子 · 公孙丑下 | 问经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