寸

cùn · 倉困切
小篆
共出现在 10 个句子中 · 部首「寸」

字义解释

出现位置共 10 处

孟子 · 公孙丑下 · 正文
曰:「古者棺槨無度,中古棺七寸,槨稱之。自天子達於庶人。非直為觀美也,然後盡於人心。不得,不可以為悅;無財,不可以為悅。得之為有財,古之人皆用之,吾何為獨不然?且比化者,無使土親膚,於人心獨無恔乎?吾聞之君子:不以天下儉其親。」
菜根谭 · 修身 · 正文
立百福之基,只在一念慈祥;开万善之门,无如寸心挹损。
孟子 · 离娄下 · 正文
孟子曰:「中也養不中,才也養不才,故人樂有賢父兄也。如中也棄不中,才也棄不才,則賢不肖之相去,其閒不能以寸。」
孟子 · 告子上 · 正文
孟子曰:「人之於身也,兼所愛。兼所愛,則兼所養也。無尺寸之膚不愛焉,則無尺寸之膚不養也。所以考其善不善者,豈有他哉?於己取之而已矣。體有貴賤,有小大。無以小害大,無以賤害貴。養其小者為小人,養其大者為大人。今有場師,舍其梧檟,養其樲棘,則為賤場師焉。養其一指而失其肩背,而不知也,則為狼疾人也。飲食之人,則人賤之矣,為其養小以失大也。飲食之人無有失也,則口腹豈適為尺寸之膚哉?」
孟子 · 告子上 · 正文
孟子曰:「人之於身也,兼所愛。兼所愛,則兼所養也。無尺寸之膚不愛焉,則無尺寸之膚不養也。所以考其善不善者,豈有他哉?於己取之而已矣。體有貴賤,有小大。無以小害大,無以賤害貴。養其小者為小人,養其大者為大人。今有場師,舍其梧檟,養其樲棘,則為賤場師焉。養其一指而失其肩背,而不知也,則為狼疾人也。飲食之人,則人賤之矣,為其養小以失大也。飲食之人無有失也,則口腹豈適為尺寸之膚哉?」
孟子 · 告子上 · 正文
孟子曰:「人之於身也,兼所愛。兼所愛,則兼所養也。無尺寸之膚不愛焉,則無尺寸之膚不養也。所以考其善不善者,豈有他哉?於己取之而已矣。體有貴賤,有小大。無以小害大,無以賤害貴。養其小者為小人,養其大者為大人。今有場師,舍其梧檟,養其樲棘,則為賤場師焉。養其一指而失其肩背,而不知也,則為狼疾人也。飲食之人,則人賤之矣,為其養小以失大也。飲食之人無有失也,則口腹豈適為尺寸之膚哉?」
孟子 · 告子下 · 正文
屋廬子不能對,明日之鄒以告孟子。孟子曰:「於答是也何有?不揣其本而齊其末,方寸之木可使高於岑樓。金重於羽者,豈謂一鉤金與一輿羽之謂哉?取食之重者,與禮之輕者而比之,奚翅食重?取色之重者,與禮之輕者而比之,奚翅色重?往應之曰:『紾兄之臂而奪之食,則得食;不紾,則不得食,則將紾之乎?踰東家牆而摟其處子,則得妻;不摟,則不得妻,則將摟之乎?』」
孟子 · 告子下 · 正文
「交聞文王十尺,湯九尺,今交九尺四寸以長,食粟而已,如何則可?」
礼记 · 深衣 · 正文
具父母、大父母,衣纯以缋。具父母,衣纯以青。如孤子,衣纯以素。纯袂,缘,纯边,广各寸半。
道德经 · 第69章 · 正文
用兵有言:吾不敢為主,而為客;不敢進寸,而退尺。是謂行無行;攘無臂;扔無敵;執無兵。禍莫大於輕敵,輕敵幾喪吾寶。故抗兵相加,哀者勝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