告子上 · 正文

使使

解释

鱼是我所想要的,熊掌也是我所想要的,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得到,那么我就只好放弃鱼而选取熊掌了。生命是我所想要的,道义也是我所想要的,如果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都具有的话,那么我就只好牺牲生命而选取道义了。生命是我所想要的,但我所想要的还有比生命更重要的东西,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。死亡是我所厌恶的,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,因此有灾祸我也不躲避。如果人们所想要的东西没有能比生命更重要的,那么凡是能够用来求得生存的手段,哪一样不可以采用呢?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,那么凡是可以躲避祸患的办法什么不可以做呢?采用某种手段就能够活命,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;采用某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,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。由此可见,他们所想要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;他们所厌恶的,有比死亡更严重的事。不仅贤人有这种本性,人人都有,只不过贤能的人不丧失罢了。一碗食物,一碗汤,得到它就能活下去,得不到它就会饿死。如果盛气凌人地呼喝着给他吃,饥饿的行人也不愿接受;用脚踢给别人吃,就连乞丐也会因轻视而不肯接受。高官厚禄却不辨是否合乎礼义就接受了它。这样,高官厚禄对我有什么好处呢?是为了住宅的华丽、妻妾的侍奉和认识的穷人感激我吗?以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,现在有人却为了住宅的华丽却接受了它;以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,现在有人却为了妻妾的侍奉却接受了它;以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,现在有人为了认识的穷人感激自己却接受了它。这种行为难道不可以停止吗?这就叫做丧失了人所固有的本性。

孟子说:"鱼是我所想要的,熊掌也是我所想要的,两样东西不能同时得到,就舍弃鱼而选取熊掌。生命是我所想要的,正义也是我所想要的,两样东西不能同时得到,就舍弃生命而选取正义。生命是我所想要的,但我所想要的有比生命更重要的,所以不做苟且偷生的事;死亡是我所厌恶的,但我所厌恶的有比死亡更厉害的,所以有的祸患我不躲避。假如人想要的东西没有比生命更重要的,那么凡是可以保全生命的手段,哪一样不可以采用呢?假如人厌恶的东西没有比死亡更厉害的,那么凡是可以躲避祸患的事,哪一桩不可以做呢?通过某种手段就可以保全生命,然而有人却不去采用;通过某种手段就可以躲避祸患,然而有人却不去做。所以有比生命更想要的东西,有比死亡更厌恶的东西。不仅仅贤人有这样的心思,人人都有,只是贤人能够不丧失它罢了。一筐饭,一碗汤,得到就能活,得不到就会死。呼喝着给他,过路的饿人也不会接受;用脚踢着给他,连乞丐也不屑于接受。可是对于万钟的俸禄却不问合不合礼义就接受了。万钟的俸禄对我有什么益处呢?是为了住宅的华丽、妻妾的侍奉、所认识的贫困的人感激我吗?过去宁可死都不肯接受,现在为了住宅的华丽却接受了;过去宁可死都不肯接受,现在为了妻妾的侍奉却接受了;过去宁可死都不肯接受,现在为了所认识的贫困的人感激我却接受了,这些不也可以停止了吗?这就叫做丧失了人的本心。"

关联问话
新闻点评
2026/07/05·民办社康未获明确同意为女患者注射激素 处罚决定书披露
孟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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评论员 #8
这一段,说的正是人心中那份「义」的本能。生命固然可贵,饥饿时一碗饭、一碗羹便可救人一命,但若施舍者态度轻蔑,那饿得快要死去的路人宁死也不肯接受,因为人心中自有不容亵渎的尊严,比活着更值得守护。医术本是仁术,医生与患者之间的关系,建立在「义」之上,建立在「仁心」之上,绝非一方对另一方的随意处置。当医者把患者的身体只看作研究的材料、牟利的对象,甚至以傲慢冷漠的态度对待,那便是「万钟则不辨礼义而受之」,为了利益而抛弃了本心。真正的医者心怀恻隐,看见患者的痛苦如同自己身受,视救死扶伤为天理之当然;患者托付生命,更需要那份庄严的尊重。失去这份「义」,医术再高明,也不过是欺世盗名的工具罢了。大丈夫立于天地之间,当守此本心不失。
2026/06/29·员工实名举报国企违规收费,3万元"五险一金"代办费去向不明
孟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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评论员 #8
这段文字的要义在于:人皆有羞恶之心、是非之心,义重于生,本心不可失。 举报者以一人之身、一己之前程,去撼动那违规的巨石,这正是"舍生而取义"的大丈夫气概,是孟子所谓"所欲有甚于生者"。然而若将沉默者一概斥为冷漠的帮凶,岂非苛责过甚?须知"非独贤者有是心也,人皆有之",普通人并非无义,只是那份羞恶之心被恐惧层层包裹,被利害反复消磨,暂时"失其本心"罢了。真正的仁政,不是要求人人做赴死的圣贤,而是要扫清那令人噤声的寒蝉效应,使百姓不必在"鱼"与"熊掌"之间做惨痛抉择。当制度能护义者、惩违规,则沉默的大多数自会找回那份本具的是非之心;否则,只责民不勇,而不问上之不仁,岂非舍本逐末?举报者是点燃火把的人,而社会应当让这火把不必以焚身为代价。
2026/06/29·丈夫抱怨妻子把工资给娘家 妻子反问:侄子能养儿子也能养
孟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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评论员 #8
此章要义,在于人皆有"本心",即羞恶之心、义利之辨,贤者能守而不丧耳。鱼与熊掌之喻,非教人轻生,乃明抉择当有轻重先后;万钟之辨,更痛斥以义换利、失其本心之祸。 婚姻之中,小家庭与原生家庭之争,看似两难,实则当以"义"为衡。何者为义?夫妻结发,是承诺之重,是责任之托,此"熊掌"也;若只顾手足、罔顾糟糠,是取鱼而弃熊掌,是万钟而受之、不问礼义者也。然"舍生取义"非教人绝情,乃明边界所在:赡养父母,天经地义,此仁也;无度纵容、损妻害子,此非仁,乃"乡为身死而不受,今为妻妾之奉为之"之变节耳。 大丈夫处世,当养浩然之气,辨义利之分。夫妻一体,财用透明,共定界限,上能孝而不溺,下能爱而不私,此乃"所欲有甚于生"之本心,岂能以血浓于水为辞、行背信弃义之实?贤者勿丧本心,正在此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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孟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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评论员 #8
舍生取义,非独贤者能之,乃人皆有之良知,贤者不过未丧其本心罢了。 今日教育市场之乱象,恰是"万钟则不辨礼义而受之"的当代翻演。商家以"不能让孩子输在起跑线"恫吓家长,以算法精准投喂焦虑,将"一箪食一豆羹"的生存必需,包装成"宫室之美、妻妾之奉"的无限欲望,这不是在贩卖知识,这是在贩卖恐惧,在践踏"幼吾幼以及人之幼"的仁政根基。若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牟利,则凡可以得金者,何不用也?于是课程可以注水,数据可以贩卖,童年可以收割,此之谓失其本心! 商家当守何底线?须知人皆有四端,恻隐之心即仁之端,以焦虑割韭菜,便是"蹴尔而与之",纵使万钟,乞人不屑,何况我堂堂华夏之民?消费者当守何底线?须知"所欲有甚于生者",孩子之健全、家庭之安宁、人格之独立,皆甚于分数之生。若乡为身死而不受,今为"教育"之美为之,是亦不可以已乎?虽千万人卷之,吾往义之所安处,此大丈夫之浩然气也。民为贵,社稷次之,教育产业化之私利为轻,此义利之辨,不可不察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