肉

ròu · 如六切
小篆
共出现在 47 个句子中 · 部首「肉」

字义解释

出现位置共 47 处

春秋左传 · 隐公元年 · 正文
遂寘姜氏于城颍,而誓之曰:「不及黄泉,无相见也。」既而悔之。颍考叔为颍谷封人,闻之,有献于公。公赐之食。食舍肉。公问之,对曰:「小人有母,皆尝小人之食矣,未尝君之羹,请以遗之。」
孟子 · 梁惠王上 · 正文
曰:「王如知此,則無望民之多於鄰國也。不違農時,穀不可勝食也;數罟不入洿池,魚鼈不可勝食也;斧斤以時入山林,材木不可勝用也。穀與魚鼈不可勝食,材木不可勝用,是使民養生喪死無憾也。養生喪死無憾,王道之始也。五畝之宅,樹之以桑,五十者可以衣帛矣;雞豚狗彘之畜,無失其時,七十者可以食肉矣;百畝之田,勿奪其時,數口之家可以無飢矣;謹庠序之教,申之以孝悌之義,頒白者不負戴於道路矣。七十者衣帛食肉,黎民不飢不寒,然而不王者,未之有也。
孟子 · 梁惠王上 · 正文
曰:「王如知此,則無望民之多於鄰國也。不違農時,穀不可勝食也;數罟不入洿池,魚鼈不可勝食也;斧斤以時入山林,材木不可勝用也。穀與魚鼈不可勝食,材木不可勝用,是使民養生喪死無憾也。養生喪死無憾,王道之始也。五畝之宅,樹之以桑,五十者可以衣帛矣;雞豚狗彘之畜,無失其時,七十者可以食肉矣;百畝之田,勿奪其時,數口之家可以無飢矣;謹庠序之教,申之以孝悌之義,頒白者不負戴於道路矣。七十者衣帛食肉,黎民不飢不寒,然而不王者,未之有也。
孟子 · 梁惠王上 · 正文
曰:「庖有肥肉,廐有肥馬,民有飢色,野有餓莩,此率獸而食人也。獸相食,且人惡之。為民父母,行政不免於率獸而食人。惡在其為民父母也?仲尼曰:『始作俑者,其無後乎!』為其象人而用之也。如之何其使斯民飢而死也?」
孟子 · 梁惠王上 · 正文
曰:「無傷也,是乃仁術也,見牛未見羊也。君子之於禽獸也,見其生,不忍見其死;聞其聲,不忍食其肉。是以君子遠庖廚也。」
孟子 · 梁惠王上 · 正文
曰:「無恆產而有恆心者,惟士為能。若民,則無恆產,因無恆心。苟無恆心,放辟,邪侈,無不為已。及陷於罪,然後從而刑之,是罔民也。焉有仁人在位,罔民而可為也?是故明君制民之產,必使仰足以事父母,俯足以畜妻子,樂歲終身飽,凶年免於死亡。然後驅而之善,故民之從之也輕。今也制民之產,仰不足以事父母,俯不足以畜妻子,樂歲終身苦,凶年不免於死亡。此惟救死而恐不贍,奚暇治禮義哉?王欲行之,則盍反其本矣。五畝之宅,樹之以桑,五十者可以衣帛矣;雞豚狗彘之畜,無失其時,七十者可以食肉矣;百畝之田,勿奪其時,八口之家可以無飢矣;謹庠序之教,申之以孝悌之義,頒白者不負戴於道路矣。老者衣帛食肉,黎民不飢不寒,然而不王者,未之有也。」
孟子 · 梁惠王上 · 正文
曰:「無恆產而有恆心者,惟士為能。若民,則無恆產,因無恆心。苟無恆心,放辟,邪侈,無不為已。及陷於罪,然後從而刑之,是罔民也。焉有仁人在位,罔民而可為也?是故明君制民之產,必使仰足以事父母,俯足以畜妻子,樂歲終身飽,凶年免於死亡。然後驅而之善,故民之從之也輕。今也制民之產,仰不足以事父母,俯不足以畜妻子,樂歲終身苦,凶年不免於死亡。此惟救死而恐不贍,奚暇治禮義哉?王欲行之,則盍反其本矣。五畝之宅,樹之以桑,五十者可以衣帛矣;雞豚狗彘之畜,無失其時,七十者可以食肉矣;百畝之田,勿奪其時,八口之家可以無飢矣;謹庠序之教,申之以孝悌之義,頒白者不負戴於道路矣。老者衣帛食肉,黎民不飢不寒,然而不王者,未之有也。」
礼记 · 曲礼 · 正文
居丧之礼,毁瘠不形,视听不衰,升降不由阼阶,出入不当门隧。居丧之礼,头有创则沐,身有疡则浴,有疾则饮酒食肉,疾止复初。不胜丧,乃比于不慈不孝。
礼记 · 曲礼 · 正文
居丧之礼,毁瘠不形,视听不衰,升降不由阼阶,出入不当门隧。居丧之礼,头有创则沐,身有疡则浴,有疾则饮酒食肉,疾止复初。不胜丧,乃比于不慈不孝。
礼记 · 曲礼 · 正文
五十不致毁,六十不毁,七十唯衰麻在身,饮酒食肉,处于内。生与来日,死与往日。知生者吊,知死者伤。
菜根谭 · 评议 · 正文
处父兄骨肉之变,宜从容不宜激烈;遇朋友交游之失,宜剀切不宜优游。
春秋左传 · 庄公十年 · 正文
十年春,齐师伐我。公将战,曹刿请见。其乡人曰:「肉食者谋之,又何间焉?」刿曰:「肉食者鄙,未能远谋。」乃入见。
春秋左传 · 庄公十年 · 正文
十年春,齐师伐我。公将战,曹刿请见。其乡人曰:「肉食者谋之,又何间焉?」刿曰:「肉食者鄙,未能远谋。」乃入见。
菜根谭 · 闲适 · 正文
炎凉之态,富贵更甚于贫贱;妒忌之心,骨肉尤狠于外人。此处若不当以冷肠,御以平气,鲜不日坐烦恼障中矣。
孟子 · 滕文公下 · 正文
孟子曰:「湯居亳,與葛為鄰,葛伯放而不祀。湯使人問之曰:『何為不祀?』曰:『無以供犧牲也。』湯使遺之牛羊。葛伯食之,又不以祀。湯又使人問之曰:『何為不祀?』曰:『無以供粢盛也。』湯使亳眾往為之耕,老弱饋食。葛伯率其民,要其有酒食黍稻者奪之,不授者殺之。有童子以黍肉餉,殺而奪之。《書》曰:『葛伯仇餉。』此之謂也。為其殺是童子而征之,四海之內皆曰:『非富天下也,為匹夫匹婦復讎也。』『湯始征,自葛載』,十一征而無敵於天下。東面而征,西夷怨;南面而征,北狄怨,曰:『奚為後我?』民之望之,若大旱之望雨也。歸市者弗止,芸者不變,誅其君,弔其民,如時雨降。民大悅。《書》曰:『徯我后,后來其無罰。』『有攸不惟臣,東征,綏厥士女,匪厥玄黃,紹我周王見休,惟臣附于大邑周。』其君子實玄黃于匪以迎其君子,其小人簞食壺漿以迎其小人,救民於水火之中,取其殘而已矣。《太誓》曰:『我武惟揚,侵于之疆,則取于殘,殺伐用張,于湯有光。』不行王政云爾,苟行王政,四海之內皆舉首而望之,欲以為君。齊楚雖大,何畏焉?」
孟子 · 滕文公下 · 正文
「聖王不作,諸侯放恣,處士橫議,楊朱、墨翟之言盈天下。天下之言,不歸楊,則歸墨。楊氏為我,是無君也;墨氏兼愛,是無父也。無父無君,是禽獸也。公明儀曰:『庖有肥肉,廄有肥馬,民有飢色,野有餓莩,此率獸而食人也。』楊墨之道不息,孔子之道不著,是邪說誣民,充塞仁義也。仁義充塞,則率獸食人,人將相食。吾為此懼,閑先聖之道,距楊墨,放淫辭,邪說者不得作。作於其心,害於其事;作於其事,害於其政。聖人復起,不易吾言矣。
孟子 · 滕文公下 · 正文
曰:「仲子,齊之世家也。兄戴,蓋祿萬鍾。以兄之祿為不義之祿而不食也,以兄之室為不義之室而不居也,辟兄離母,處於於陵。他日歸,則有饋其兄生鵝者,己頻顣曰:『惡用是鶃鶃者為哉?』他日,其母殺是鵝也,與之食之。其兄自外至,曰:『是鶃鶃之肉也。』出而哇之。以母則不食,以妻則食之;以兄之室則弗居,以於陵則居之。是尚為能充其類也乎?若仲子者,蚓而後充其操者也。」
论语 · 述而 · 正文
子在齊聞韶,三月不知肉味。曰:「不圖為樂之至於斯也!」
孟子 · 离娄上 · 正文
孟子曰:「求也為季氏宰,無能改於其德,而賦粟倍他日。孔子曰:『求非我徒也,小子鳴鼓而攻之可也。』由此觀之,君不行仁政而富之,皆棄於孔子者也。況於為之強戰?爭地以戰,殺人盈野;爭城以戰,殺人盈城。此所謂率土地而食人肉,罪不容於死。故善戰者服上刑,連諸侯者次之,辟草萊、任土地者次之。」
孟子 · 离娄上 · 正文
孟子曰:「事孰為大?事親為大;守孰為大?守身為大。不失其身而能事其親者,吾聞之矣;失其身而能事其親者,吾未之聞也。孰不為事?事親,事之本也;孰不為守?守身,守之本也。曾子養曾皙,必有酒肉。將徹,必請所與。問有餘,必曰『有』。曾皙死,曾元養曾子,必有酒肉。將徹,不請所與。問有餘,曰『亡矣』。將以復進也。此所謂養口體者也。若曾子,則可謂養志也。事親若曾子者,可也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