甲

jiǎ · 古狎切
小篆
共出现在 28 个句子中 · 部首「甲」

字义解释

异体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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春秋左传 · 隐公元年 · 正文
大叔完聚,缮甲兵,具卒乘,将袭郑。夫人将启之。公闻其期,曰:「可矣!」命子封帅车二百乘以伐京。京叛大叔段。段入于鄢。公伐诸鄢。五月辛丑,大叔出奔共。
孟子 · 梁惠王上 · 正文
孟子對曰:「王好戰,請以戰喻。填然鼓之,兵刃既接,棄甲曳兵而走。或百步而後止,或五十步而後止。以五十步笑百步,則何如?」
孟子 · 梁惠王上 · 正文
孟子對曰:「地方百里而可以王。王如施仁政於民,省刑罰,薄稅斂,深耕易耨。壯者以暇日修其孝悌忠信,入以事其父兄,出以事其長上,可使制梃以撻秦楚之堅甲利兵矣。彼奪其民時,使不得耕耨以養其父母,父母凍餓,兄弟妻子離散。彼陷溺其民,王往而征之,夫誰與王敵?故曰:『仁者無敵。』王請勿疑!」
孟子 · 梁惠王上 · 正文
曰:「挾太山以超北海,語人曰『我不能』,是誠不能也。為長者折枝,語人曰『我不能』,是不為也,非不能也。故王之不王,非挾太山以超北海之類也;王之不王,是折枝之類也。老吾老,以及人之老;幼吾幼,以及人之幼。天下可運於掌。《詩》云:『刑于寡妻,至于兄弟,以御于家邦。』言舉斯心加諸彼而已。故推恩足以保四海,不推恩無以保妻子。古之人所以大過人者無他焉,善推其所為而已矣。今恩足以及禽獸,而功不至於百姓者,獨何與?權,然後知輕重;度,然後知長短。物皆然,心為甚。王請度之!抑王興甲兵,危士臣,構怨於諸侯,然後快於心與?」
孙子兵法 · 作战篇 · 经
孙子曰:凡用兵之法,驰车千驷,革车千乘,带甲十万,千里馈粮。
孙子兵法 · 作战篇 · 经
则内外之费,宾客之用,胶漆之材,车甲之奉,日费千金,然后十万之师举矣。
孙子兵法 · 作战篇 · 经
百姓之费,十去其七;公家之费,破车罢马,甲胄矢弩,戟楯蔽橹,丘牛大车,十去其六。
孟子 · 公孙丑上 · 正文
孟子曰:「仁則榮,不仁則辱。今惡辱而居不仁,是猶惡溼而居下也。如惡之,莫如貴德而尊士,賢者在位,能者在職。國家閒暇,及是時明其政刑。雖大國,必畏之矣。《詩》云:『迨天之未陰雨,徹彼桑土,綢繆牖戶。今此下民,或敢侮予?』孔子曰:『為此詩者,其知道乎!能治其國家,誰敢侮之?』今國家閒暇,及是時般樂怠敖,是自求禍也。禍褔無不自己求之者。《詩》云:『永言配命,自求多褔。』《太甲》曰:『天作孽,猶可違;自作孽,不可活。』此之謂也。」
礼记 · 月令 · 正文
孟春之月,日在营室,昏参中,旦尾中。其日甲乙。其帝大皞,其神句芒。其虫鳞。其音角,律中大簇。其数八。其味酸,其臭膻。其祀户,祭先脾。
菜根谭 · 修身 · 正文
面上扫开十层甲,眉目才无可憎;胸中涤去数斗尘,语言方觉有味。
孟子 · 离娄上 · 正文
「故曰,城郭不完,兵甲不多,非國之災也;田野不辟,貨財不聚,非國之害也。上無禮,下無學,賊民興,喪無日矣。《詩》曰:『天之方蹶,無然泄泄。』泄泄,猶沓沓也。事君無義,進退無禮,言則非先王之道者,猶沓沓也。故曰:責難於君謂之恭,陳善閉邪謂之敬,吾君不能謂之賊。」
孙子兵法 · 军争篇 · 经
是故卷甲而趋,日夜不处,倍道兼行,百里而争利,则擒三将军,劲者先,疲者后,其法十一而至;五十里而争利,则蹶上将军,其法半至;三十里而争利,则三分之二至。
孟子 · 离娄上 · 正文
孟子曰:「不仁者可與言哉?安其危而利其菑,樂其所以亡者。不仁而可與言,則何亡國敗家之有?有孺子歌曰:『滄浪之水清兮,可以濯我纓;滄浪之水濁兮,可以濯我足。』孔子曰:『小子聽之!清斯濯纓,濁斯濯足矣,自取之也。』夫人必自侮,然後人侮之;家必自毀,而後人毀之;國必自伐,而後人伐之。《太甲》曰:『天作孽,猶可違;自作孽,不可活。』此之謂也。」
孟子 · 万章上 · 正文
孟子曰:「否,不然也。天與賢,則與賢;天與子,則與子。昔者舜薦禹於天,十有七年,舜崩。三年之喪畢,禹避舜之子於陽城。天下之民從之,若堯崩之後,不從堯之子而從舜也。禹薦益於天,七年,禹崩。三年之喪畢,益避禹之子於箕山之陰。朝覲訟獄者不之益而之啟,曰:『吾君之子也。』謳歌者不謳歌益而謳歌啟,曰:『吾君之子也。』丹朱之不肖,舜之子亦不肖。舜之相堯,禹之相舜也,歷年多,施澤於民久。啟賢,能敬承繼禹之道。益之相禹也,歷年少,施澤於民未久。舜、禹、益相去久遠,其子之賢不肖,皆天也,非人之所能為也。莫之為而為者,天也;莫之致而至者,命也。匹夫而有天下者,德必若舜禹,而又有天子薦之者,故仲尼不有天下。繼世以有天下,天之所廢,必若桀紂者也,故益、伊尹、周公不有天下。伊尹相湯以王於天下。湯崩,太丁未立,外丙二年,仲壬四年。太甲顛覆湯之典刑,伊尹放之於桐。三年,太甲悔過,自怨自艾,於桐處仁遷義;三年,以聽伊尹之訓己也,復歸于亳。周公之不有天下,猶益之於夏,伊尹之於殷也。孔子曰:『唐虞禪,夏后、殷、周繼,其義一也。』」
孟子 · 万章上 · 正文
孟子曰:「否,不然也。天與賢,則與賢;天與子,則與子。昔者舜薦禹於天,十有七年,舜崩。三年之喪畢,禹避舜之子於陽城。天下之民從之,若堯崩之後,不從堯之子而從舜也。禹薦益於天,七年,禹崩。三年之喪畢,益避禹之子於箕山之陰。朝覲訟獄者不之益而之啟,曰:『吾君之子也。』謳歌者不謳歌益而謳歌啟,曰:『吾君之子也。』丹朱之不肖,舜之子亦不肖。舜之相堯,禹之相舜也,歷年多,施澤於民久。啟賢,能敬承繼禹之道。益之相禹也,歷年少,施澤於民未久。舜、禹、益相去久遠,其子之賢不肖,皆天也,非人之所能為也。莫之為而為者,天也;莫之致而至者,命也。匹夫而有天下者,德必若舜禹,而又有天子薦之者,故仲尼不有天下。繼世以有天下,天之所廢,必若桀紂者也,故益、伊尹、周公不有天下。伊尹相湯以王於天下。湯崩,太丁未立,外丙二年,仲壬四年。太甲顛覆湯之典刑,伊尹放之於桐。三年,太甲悔過,自怨自艾,於桐處仁遷義;三年,以聽伊尹之訓己也,復歸于亳。周公之不有天下,猶益之於夏,伊尹之於殷也。孔子曰:『唐虞禪,夏后、殷、周繼,其義一也。』」
春秋左传 · 宣公二年 · 正文
秋九月,晋侯饮赵盾酒,伏甲将攻之。其右提弥明知之,趋登,曰:「臣侍君宴,过三爵,非礼也。」遂扶以下。公嗾夫獒焉。明搏而杀之。盾曰:「弃人用犬,虽猛何为!」斗且出。提弥明死之。
尚书 · 牧誓 · 正文
时甲子昧爽,王朝至于商郊牧野,乃誓。王左杖黄钺,右秉白旄以麾,曰:「逖矣,西土之人!」
春秋左传 · 成公二年 · 正文
张侯曰:「自始合,而矢贯余手及肘,余折以御,左轮朱殷,岂敢言病。吾子忍之!」缓曰:「自始合,苟有险,余必下推车,子岂识之?——然子病矣!」张侯曰:「师之耳目,在吾旗鼓,进退从之。此车一人殿之,可以集事,若之何其以病败君之大事也?擐甲执兵,固即死也。病未及死,吾子勉之!」左并辔,右援枹而鼓,马逸不能止,师从之。齐师败绩。
孟子 · 尽心上 · 正文
公孫丑曰:「伊尹曰:『予不狎于不順。』放太甲于桐,民大悅。太甲賢。又反之,民大悅。賢者之為人臣也,其君不賢,則固可放與?」
孟子 · 尽心上 · 正文
公孫丑曰:「伊尹曰:『予不狎于不順。』放太甲于桐,民大悅。太甲賢。又反之,民大悅。賢者之為人臣也,其君不賢,則固可放與?」